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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阴霾散去 终见蓝天下的青山绿水
导读:2020年5月11日,当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对被告人朱某波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和伪证罪一案进行了视频宣判。被告人朱某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;徐某峰等11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到七个月不等的刑罚,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。被告人用于犯罪的工具予以没收,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历时近两年,这个以朱某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连根拔除,周边百姓莫不拍手称快!
青山绿水间的“巡库员”
清晨,美丽的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被一层薄雾笼罩,作为公园主体的巩河水库在渐渐苏醒,水面泛起点点银光,虫鸣鸟叫在山涧回响,靠岸的渔船顺着水流轻轻摇晃,船上的人将渔网撒下,又拿起一根钓竿静待着鱼儿上钩,整个画面显得静谧而和谐。 突然,狂犬的吠声惊起一阵飞鸟,从河边的山林间闯出几个彪形大汉,手持鱼叉、砍刀,牵着一头恶犬逼近渔船,“这里已经被我们老大承包了,任何人不得私自在这里打渔。” 渔夫唯唯诺诺地收起渔网、鱼竿,撑起船正准备离开,那几个大汉却并不满意,上前将渔夫的鱼竿折成两段,渔网全部撕烂,又将渔夫拖上岸,要将渔船也砸了。 “求求你们不要砸,我不知道这里已经被承包了,什么鱼也都没有打上来,我以后再也不来了。”渔夫拉住大汉的衣服,苦苦哀求着。 “少啰嗦,波哥的地盘你也敢来偷鱼。”大汉们不为所动,一拥而上将渔船砸了个粉碎,见着渔夫还在旁边阻拦,于是强迫其跪在地上认错,又是一顿拳脚相加,直到渔夫伏地不起才扬长而去。 这不是小说场景,而是在巩河水库周边真实发生过的事情。
青天白日里的“皇协军”
2014年6月1日,当阳市巩河水库管理处与陈某签订了联合经营管理协议,陈某需加强对水库渔业项目的经营管理,以保护水质和天然渔业资源的有效增值。
威逼利诱下的“共沉沦”
朱某波对外放话,只要遇到反抗的,就尽管收拾,不把对方弄死就行,要是打伤了人或者砸了车,他负责出钱赔偿善后。 2015年6月18日,朱某波的帮凶庄某涛、熊某武、徐某峰等人开船巡逻至巩河水库远安段时,发现有几人在岸边水沟捞鱼,一中年男子划船捕鱼,捞鱼的人一哄而散,庄某涛拿了一把钢刀,冲上去对着捕鱼男子宋某就是两刀,将其双臂砍伤。事后,也是朱某波用钱“摆平”了宋某,与其达成了和解协议。 朱某波甚至购买了枪支,公然持枪巡库,见到逃避的人,直接开枪追击。在他的淫威之下,庄某涛、熊某武等人连村治保主任的船也照砸不误,巩河周边的居民更是害怕被报复,就算被打被砸,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报警。 黎某金也曾是一名受害者,住在巩河水库边上的他,被朱某波邀约管理水库。刚开始他并未同意,但因为一次打渔被朱某波“教育”过后,为了取悦朱某波,同样有犯罪前科的他选择了共沉沦,成为了朱某波的帮凶。 借助远安县茅坪场镇银子村当地群众对朱某波等人的畏惧心理,黎某金私下强行向钓鱼群众索要大额钓鱼费,没收鱼竿,成为朱某波这头“恶虎”身边的“贪狐”。
朗朗乾坤下的“蛇鼠显”
扫黑除恶用的“细磨功”
2020年5月11日,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朱某波先后纠集被告人熊某武、徐某峰等人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而组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内,多次实施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意图形成非法影响,谋求强势地位,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其行为已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,应依法从严惩处。
来源:玉阳派出所 向威
编辑:杨静 | 审稿:杨超